如果某一天,你的手机里收到的信息90%都是垃圾,接通的电话中90%都是不请自来的广告或者骗子,生活将会变成怎样?
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在这个被互联网技术加速的信息时代,你可能不知道,你的个人信息已经在不经意间被某些人泄露,甚至赤裸裸地被存放在某个网站或者论坛的数据库里待价而沽。被出售的不仅仅只是联络方式,连你的身份证号码、车牌、住址、履历甚至是结婚纪念日他们都不愿意放过。互联网再次成为罪恶之源,但在相关制度和相关法律的完善上,我们是否有更多的事情需要做?
在信息时代,我们的生活似乎已经离不开搜索引擎———要找份新工作,搜索一下求职网站;要找某个新近火起来的饭馆,搜索一下地图;要找首新歌下载,搜索一下MP3……
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搜索的对象是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会怎么样?
假设你是在寻找某个人的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提供这种信息的网站或许大大简化了你的搜索过程。但如果被搜索的是你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被无数你并不熟悉甚至素未谋面的人,出于某种“占你便宜”的目的搜索的时候,那会是种什么感受?
在互联网上,打着各种旗号的搜人网站正在悄然兴起。
“猎狗”凶猛 赚钱“有方”
猎狗网,根据其主页上的介绍,为“中国最大的网络名片库”,声称拥有近200万张商务名片。在其网站首页上,今日资本总裁徐新、红杉资本副总裁计越等知名人士的电子名片赫然可见。但如需查看联络方式等详细情况,就需要成为该网站的注册用户———如果想查看到更详细的资料,还需要成为该网站的贵宾用户,交纳每年298元的费用。
有意思的是,该网站总经理何超也把自己的名片电子版挂到了首页上。名片上的地址显示,该公司位于深圳。但打开公司信息的链接,公司名称从“猎狗商务网”变成了“深圳鲁门科技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也变成了“何涛”。按照“何超”电子名片上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试图与其取得联络,但对方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你觉得我会给他们这个授权吗?让他们把我的手机号码放到网上,让更多的人来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某电子名片出现在猎狗网首页上的IT名人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你别乐,查查你自己,估计你的电子名片人家也帮你做了。”
果然,记者前天下午查询自己名字时,发现该网站将记者三年前的名片信息收录入自己的数据库当中,但昨天再次查询时,搜索结果页面已经显示为“无记录”。记者又将搜索的关键字从姓名删减为只搜索姓氏,就轻易得到了数张难辨真假的电子名片。而在注册成为普通会员之后,名片上原先被屏蔽的一些普通资料便可以随意查看。
游离在灰色地带的商务名片生意
“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被插上一个标签,和众多跟自己类似的人一样,被放在一个大笼子里等着买主来,以一个极低的价格买走。然后不得不接受一次又一次,完全没有任何预兆的骚扰。”在某杂志社工作的吴先生终于明白自己的手机为什么每天会收到20多条垃圾短信了。因为工作需要,他经常会到处派发名片。“常有保险公司打电话来推销保险;也有订飞机票的公司让我去买打折飞机票;还有商场发短信告知什么什么又在促销……这么说吧,我收到的垃圾短信有时候比正常的短信都多。有时一天甚至能接到5个以上的让我购买某种产品或者成为某个酒店会员的电话。”他无奈地说。
如果凶猛的“猎狗”只有这么一只,或许问题还不会那么严重。但现在的情况是,以“搜人”为业务方向的网站并不少见。
此前,曾有一家名为“搜人网”的公司出现并在业内引发争议。随后该公司的.cn域名被查封。如今,该网站被重新指向其境外服务器上的.com地址,可以重新访问,网站更名为“优库”,声称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人引擎,口号是“揽尽天下人”。
在这些网站上搜索名片,有的需要付钱,有的需要积分,也有的就像猎狗网,只需要注册。
据了解,这种商务名片模式是在2005年年底引入中国的。现阶段,这些网站还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大多都是免费的。但是对于上述这种“未经当事人许可”,便将他人个人信息公布于互联网上的做法,是否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嫌疑呢?
对此,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将个人信息公布并用于商业用途,必须有用户合法的授权。但目前,公布自己同事或者其他无关人的信息,法律上还没有相应规范。而且是以匿名的方式发布,更难以规范。现在这一块还处于“灰色的地带”。
应对“防沉迷” 身份证号码也能买
除了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成了一些网站贩卖的信息,现在甚至连身份证号码都成为类似网站贩卖的信息。
这些身份证号码有些是通过复印店、中介等各种渠道获取的真实资料,有些是通过所谓的“身份证号码生成器”的软件自动生成。而购买这些号码的买主,要么是为了制造假身份证,要么就是为了躲过越来越严格的“网络实名认证”系统。
目前,在我国互联网领域内,需要通过严格实名认证的服务是网络游戏和电子商务服务。前者要求用户通过“防沉迷认证”,后者则要求在网上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个人提供基础的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一些沉迷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利用成年人身份证信息,绕过防沉迷认证系统,这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来说无疑有害。而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开设网络商店从事经营活动,就无异于“李鬼开店”了。试想,连真实身份都不愿意使用的店家,又如何能对客户保持诚信?
这种方式颇有点类似当初盛行一时的“背车身份证”,即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汽车。因此造成的“人户分离”情况在一帆风顺的时候似乎没有多大影响,但一旦出事肇事者逃逸的话,需要承担责任的只能是假身份证的真正主人。
也就是说,如果身份证的关键信息通过互联网被他人利用,而他人又牵扯到一些法律纠纷当中的话,最终“李鬼”惹下的祸恐怕得“李逵”去承担责任。
“互联网上信息传递的便利性,以及各种技术手段的运用很大程度上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度咨询总经理程天宇说,“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道德谴责并不能有效地遏制某些不够厚道的企业去贩卖他人的隐私。商务名片的商业模式在国外是有的,但是必须经过用户授权之后,企业才能将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投入商业用途。如果没有得到许可就使用的话,用户起诉之后,企业将面临巨大的信任危机和天文数字般的罚款。”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彭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