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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网推出广告分成系统“利诱”版权方

添加时间: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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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网CEO 王微

土豆网CEO 王微

面对半个月来几乎一天一诉的尴尬局面,互联网视频企业土豆网昨日推出广告分成系统,欲“利诱”版权拥有方。

所谓“广告分成系统”是指版权方可以通过这一系统和土豆网以分成的方式共享广告收益。据了解,新推出的广告分成系统将有包括上海电影集团东方影视发行有限公司、浙江卫视、江苏卫视等版权持有者获益。

土豆网CEO王微表示,“版权购买的方式并不是解决海量影视作品版权的惟一途径,广告分成也会是一枚利器,它能让内容方获得不输于出售版权的直接经济利益”。不过王微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进一步披露此次推出的广告分成系统详情。但他表示,与版权方的合作分成比例大概在10%-30%之间。

据土豆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年多来土豆网视频广告额有10倍增长,去年第四季度更是比第三季度增长80%。

分析认为,土豆网此次高调发布广告分成系统,实际上是在向版权诉讼方“隔空喊话”,希望以合作代替法律诉讼。此前,土豆网曾因版权问题遭到来自竞争对手的大规模诉讼。王微认为,如果版权方接受广告分成这一模式,中国互联网视频版权问题会在一年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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