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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中的三大定律

添加时间:20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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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总结的,觉得能帮助初学者看透一些纷繁复杂的语法规则,理解C语言的真谛 
第一次发布,不一定正确,欢迎讨论、指正、补充 

1. 表达式定律 

   任何能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操作都可以作为表达式,并可以放到任何需要数值结果的地方,只要数值类型能够匹配 

   常见的可以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和操作 

   算术、逻辑、位运算等 
   ? : 
   &、*等操作 
   有返回值的函数 

   常见的需要数值的地方有: 

   赋值 
   条件判断 
   函数调用 

2. 类型定律 

   任何类型都可以在任何需要类型的地方使用 

   已知特例 

   函数返回值不能定义为数组类型 
   常用类型 

   基本数据类型、指针、数组、结构…… 
   常见的需要类型的地方 

   定义变量 
   定义指针、数组和结构 
   函数参数和返回值 
   sizeof 

3. 参数传递定律 

   函数调用时的参数传递永远都是传值调用,把实参的值拷贝给形参 

   实参:调用者提供的参数 
   形参:函数定义的参数 
   基本数据类型无容置疑 
   suct也无容置疑 
   指针作为参数时,把指针变量的内容(就是其指向的内存地址)做了拷贝 
   数组名作为参数时,把它等同于指针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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