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被调函数说明
用户自定义函数一般需在调用前在主调函数中进行说明。
函数说明是一种申明,是告诉主调函数这里调用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函数。
函数说明的一般形式为:
被调函数类型被调函数名();
注意,不是函数定义,其后有分号。
例7—10求2~n之间的所有素数。
素数判断函数pf()在此不再重复。
main()
{int n
int i;
int count=0:
int pf(); /*函数说明*/
clrscr();
printf(\"请输入n:\");
scanf(\"%d\",&n);
printf(“2~n之间的素数如下:\n”);
for(i=2;i<=n;i++)
if(pf(i)==1) /*调用前申明的函数*/
{printf(\"%6d\",i);
count++;
if(count%5==O)printf(“\\”);
)
}
有下面一些情况,在调用函数前可不加说明:
(1)如果是整型函数或字符型函数,可以不加说明,系统自动按整型函数处理。
(2)如果被调用函数的定义出现在主调函数之前,可以不加说明。例7—8、7—9就属于这种情况。
(3)如果已在所有函数定义之前,或在文件的开头,或在函数的外部已作说明,可以不加说明。
除了上述情况,其它情况均必须对被调用的函数在调用前进行说明。
另请注意:
(1)函数一般先定义,后使用。
(2)为清晰起见,一般均对被调用的函数在调用前进行说明,以增加程序的可读性。
(3)函数不能重复定义,但可以反复说明。
(4)对于标准函数,还应在文件开头用文件包含指令#include指明调用有关库函数时所需用到的信息。例如:#include\"stdio.h”,stdio.h是一个头文件,它包含了输入输出库函数所用到的一些宏定义信息,前面章节中已反复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