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他将15个亲自办理、有讨论空间,并已有了明确结果的案件搬上微博,引发12000多次的转发、评论。对于这样个性鲜明的举动,他表示:“个体的鲜明有利于检察文化、理念的传播。而微博的互动功能又能够让我了解社会心理,以检验工作成果、反思工作方式,完善职业形象,传播检察文化。”
“被告人意图绑架小学生,为此准备了绳子胶布等工具并开车到学校门口物色人选,看到被害人走出校门后,被告人下车走到被害人身边,谎称被害人的母亲出了车祸,让其上车去医院看望。但被害人警觉性较高,立刻跑回学校。被告人的绑架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看了这些,也许你会误以为这是一堂法学课上老师的提问,其实这是一名“80后”的检察官在自己的微博上向粉丝们提出的微案例,而就在这道题后竟有近千人的跟帖。
■有职业内容的微博才有生命力
这位“80后”的检察官就是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的赵鹏,一个帅气有头脑的男孩子。2011年12月4日,他开设了个人实名微博。
提到开设微博的初衷,赵鹏说:“文化是分散个体之间的精神联系。个体形象越鲜明,群体文化才越能彰显出来。个体的鲜明有利于检察文化、理念的传播。而微博的互动功能又能够让我了解社会心理,以检验工作成果、反思工作方式,完善职业形象,传播检察文化。”
当下,微博中体现职业形象的个人微博不多,网上个人微博的内容大多数以传播信息、表达观点以及自言自语为主。少数司法从业者的实名微博中虽然涉及法律内容,但多为对时事案件的评论,内容随机而零散,职业特征不鲜明或者不饱满。
“我相信具有职业特征的微博在今后才更具生命力。”赵鹏说。
事实证明,他想的没错。微博开通半年来,粉丝将近70000名,发言被转播及评论的次数共计12000余次。
■粉丝们更喜欢参与讨论
从去年12月27日至今,赵鹏在微博上先后发布了15个案例。“所有的案例全部改编自我办理过的、曾经有过争议但已经有确定结果的二审案件或指导案件。”
聪明的赵鹏没有直接把微案例变成微缩的案例,而是将案情概括后提出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供网民讨论。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逐步指出案件的争议点以及支持不同观点的具体理由,引导讨论的方向,最后公布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佩服网民有专业水准
在“微案例”发布的过程中,赵鹏还发现,在讨论一些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时,“大众判断”与检察官的“专业判断”差距不大。
“我真的很佩服很多网民的法律思路。15个案例中绝大多数都是经过我们检察院反复讨论、研究的疑难案件,对这些案件我们最终认可的处理方式与很多网民凭感性认识提出的意见居然是一致的。”
目前为止,平均每个案例被转播及评论600次以上,其中“盗窃qq号码”案被评论转播2300余次,“购买文物被骗案”被评论转播1100余次。
■粉丝最爱咨询社会热点问题
一天,赵鹏收到这样的一封求助帖:我姐是一个聋哑人。今年三月我姐被强奸了。我们报了警,可是只有我姐叙述案情才可以立案。谁能告诉我们到哪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赵鹏回复他: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您可以要求当地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检察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此时必须立案。
类似这样的求助涉及婚姻财产纠纷、刑事案件报案程序、户籍登记、家庭暴力求助、司法考试或公务员考试咨询等多方面问题。“这其中,婚姻财产问题最多,恐怕也是眼下社会问题的一个侧面体现吧。”赵鹏说。
■文/本报记者 杨柳